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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

2024-01-30 艺术教育

国家艺术基金接受社会公众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请,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并实施监督。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章程》、《中央专项彩票基金支持的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南。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等文件。

1、资金需求

本项目资助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让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发展,着力提升旗帜、凝聚人心、育人新人、弘扬文化、展示形象,建设社会主义强盛。文化强国,体现文化艺术的审美功能与精神修养、引领功能的统一,热情描绘新时代新征程的宏伟气象,展现中华历史之美、山河之美、人文之美。文化,创作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艺术作品。

着力资助以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精神观察人民的生活、命运、情感,反映人民的喜怒哀乐和万千生活场景,讴歌奋斗的生活,描绘最美的人物,描绘最美丽的人物。祖国美丽山河,具有重大当代意义和历史、文化、学术价值的艺术作品; 题材美术作品注重历史题材和现实题材,特别是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弘扬党的伟大精神建筑。 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唱响昂扬的时代主旋律的主题艺术作品。

二、资助范围

该项目支持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红)画、漆画、书法、篆刻等新作品创作。 申请项目可以是单张图片、单件作品、或整组作品。

创作作品尺寸及比例为:国画、油画、水彩(粉红)画单幅不小于1.5×1.5米; 版画、漆画单幅不得小于1×1米; 单个雕塑的最长边不应小于1.5×1.5米。 小于1.2米,应采用硬质材料; 单幅书法作品尺寸不得小于1×1.8米; 单件篆刻作品不应小于0.035×0.035米。 不符合规定规模和规模的工程,在申报项目时应特别注明。

三、申请名额

(一)申请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二)艺术基金根据申请项目的艺术类别、规模、费用等因素,并参考项目申请人编制的项目预算确定资助经费。

四、资助方式

对于立项资助项目,艺术基金将先期拨款总额的50%; 项目竣工验收后,分配剩余50%。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创意征集、资料收集、材料采购等与创作相关的支出。 对于资助结果,国家艺术基金将与有关文化艺术机构和单位合作开展推广和申报工作。

五、申请条件

(一)本项目的项目申请人为个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内地)有户籍或者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

2、依法享有申报项目的完整版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3、本人所在地区、系统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美术家协会(学会)、书画院、美术馆、高等院校(院)艺术创作研究专业,单位发出推荐。

(2)已获得其他国家艺术项目资助的项目及作品不得再次申请本项目; 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和“国家艺术基金青少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项目主体不再申请本项目。 资助项目在提交最终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年度的项目申报。 本项目不能与“国家艺术基金2024年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同时申报。

六、申请时间

本项目于2023年4月15日开始申报,至6月15日截止。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将在申报期间受理项目申请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截止日期后将不再接受申请。

七、申请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应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期限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艺术创作资助项目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申请材料。

(二)管理中心自申请截止日期起30日内完成申请项目的审核。 符合有关规定的,予以受理; 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受理,并通知项目申请人。

(三)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管理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并根据工作需要使用。

八、申请材料

(一)《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请表》。

(2)内地(内地)项目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件;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项目申请人须提交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和中国公民身份证明。

(三)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中党和国家领导人、重大事件、重要人物、重大决策过程的申请,或者涉及较多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必须提交。 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核意见。

(四)申请项目已获得或正在申请其他财政资金、基金支持、第三方资助的,须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或申请材料。

(五)曾获得本领域专业奖项或参加省级以上展览的项目申报人须提交获奖证书和参展证书。

(六)申报课题的代表作品照片5至10张,以及所提交项目的创意草图、初稿或样品照片。

(七)申请材料应于2023年6月15日前在线提交。管理中心不接受纸质申请材料。 作为上传附件的辅助材料,图片应为扫描件,视频应完整、清晰、辨识度高。

九、签署及实施

(一)管理中心确认申请项目为资助项目后,与项目申请人签订《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请表》作为协议附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申请立项后,项目主体即视为同意按照艺术基金的安排参加艺术基金组织的出版、展览、演出、研讨会等宣传推广活动,并将将所有项目成果的展览权、放映权、播放权等权利转让给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与成果使用相关的其他版权以非独占许可的形式授予管理中心。

十、监督验收

(一)资助项目应于2025年10月31日前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并参加项目竣工验收。 确需延期竣工的,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 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超过的,按照相关措施终止。

(二)管理中心按照《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对资助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组织专家对资助项目进行终验收。

(三)项目主体须保证申报项目在申报及后续实施过程中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如有侵权,项目主体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四)项目主体违反《国家艺术基金章程》及其他艺术基金相关管理规定的,管理中心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批准后,收回已拨资金,并暂停项目主体申报资格三年以上。 涉嫌违法违纪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项目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等合法权益;

2、项目实施内容、经费支出、项目完成结果等与《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存在重大差异的;

3、项目主体有其他弄虚作假、挪用经费、违反《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和《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的行为;

4、项目主体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11. 其他

(一)资助项目竣工验收前,未经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书面同意,项目主体不得以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名义安排资助项目作品的出版、展览、出售或者捐赠。管理中心。 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开展上述活动,并在相关场所和材料上标注“彩票公益基金——中国福利彩票、中国体育彩票”和“国家艺术基金资助”标识在显眼的地方。

(2)艺术基金对项目申请及实施过程中项目主体与第三方发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3)管理中心对本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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