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艺术品交易亿元成交拍而不付谁之过
近日,一宗香港佳士得拍卖案件再次引发了“拍而不付”的争议,这一现象在艺术品交易中屡见不鲜。2017年,佳士得在春季拍卖中以1.4054亿港元的天价成交了一件清三代单色釉官窑瓷器,但到了应付期限后,该买家未能按时支付款项,导致佳士得被迫诉讼。这起事件不仅对该买家构成了经济上的损失,也让其名誉受损。
此外,在中国内地,类似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例如,在2015年,一位买家因逾期不支付款项,被西泠印社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剩余款项、利息、违约金和律师费。在苏富比的一次日内瓦拍卖中,一颗价值8300万美元的钻石最终未能成功售出,因为买家的资金问题。
对于这些情况,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研究员季涛表示:“‘拍而不付’已经成为行业中的一个常态。虽然有些时候与拍卖公司商榷可以延缓交割日期,但如果短时间内就告上法庭,那可能是因为该买家明确表达无法支付或承诺但未完成交割。”
除了资金周转问题,还有一些买家会利用炒作手段来逃避责任。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有意愿支付,也可能因为质量问题或价格下跌而选择放弃。此外,有些人可能存在三角债务的问题,即计划用其他委托的钱来支付新购买的物品,但由于对方没有履行义务,他们自己也面临资金链断裂。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完善信用体系,如建立“黑名单”制度,以限制那些违约行为者的活动。但目前国内尚未实现这一点,并且不同企业客户信用管理标准也不一致,这使得共享“黑名单”的难度加大。此外,由于商业信息保密方面的考虑,不同公司也对信息共享持谨慎态度。
因此,对于如何有效解决“拍而不付”现象,以及如何促进市场良性发展,还需要法律和制度层面的支持,以及各方机构之间更紧密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