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万元假画案艺术品市场销售分类揭秘画家证实仅值三五百元
近日,李某花费70万元购买了一幅署名史国良的画作《金秋》,但后来经史国良本人鉴定,这幅画是一件仿制品。李某多次与卖主张某协商退款未果,于是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购画款并承担相应利息。原告李某指出,他在2014年7月3日通过任某介绍认识了张某,并在当天在张 certain家里以7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这幅画。他称,在买画之前,他已经详细询问了这幅画的来源等信息,并且重申过要保证绝对真实,如果有问题回来找张某。被告张某表示,这幅画是由史国良本人提供的,“绝对可靠,保真”。交接时,被告还在画背面签了名,以示负责和保真。
然而,当李某将这幅画拍照给史国良鉴定时,得到的是“假”的回复。但他与被告协商退换未果,因此今年2月11日,又找到史国良让其进行正式鉴定。经过认真察看后,史国良写下:“此幅署名金秋的作品是仿制本人同名作品之伪作。”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购畫款70万元,以及承担相应利息共计81.86万元。
庭审中,被告辩称原先确实自愿购买,但从未有任何承诺或保证关于该字畫是否为真迹。而且,由于原先双方达成交易是在场地验货之后,所以无法要求对方提供书面的保证。此外,被告认为作为字畫展商,对字畫及古玩有一定的了解和专业水平,而他自己没有这些专业知识,因此也没能做出这样的承诺。
最后,在庭审中,最终证人的一位著名人物、中国当代著名人物绘师、国家一级绘师——史国良出庭作证。他表示涉案的一副《金秋》非常拙劣,一看就是假货,其市场售价甚至只有三百到五百元。同时,他提到现在市场上存在很多假货,使得很多人难以分辨真正的艺术品与否。这则证词直接打击了被告所有反驳意见,从而使得整个案件走向胜负不再存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