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万元假画案画家作证表示仅值三五百元涉事文交所需查实国家批准的六个文交所相关物品价值

  • 艺术市场
  • 2025年05月19日
  • 近日,某人花费70万元购买了一幅署名为史国良的画作《金秋》,但后来该画作被鉴定为仿制品。购画者多次与卖主协商退款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购画款并承担相应利息。原告指出,在2014年7月3日,他在北京认识了卖主,并在次日在其家中以7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上述画作。他表示,在购买前已经详细询问了关于这幅画的来源等信息,并且对方保证此画是“绝对可靠,保真”的真迹。但当他将这幅画拍照给史国良鉴定时

70万元假画案画家作证表示仅值三五百元涉事文交所需查实国家批准的六个文交所相关物品价值

近日,某人花费70万元购买了一幅署名为史国良的画作《金秋》,但后来该画作被鉴定为仿制品。购画者多次与卖主协商退款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购画款并承担相应利息。原告指出,在2014年7月3日,他在北京认识了卖主,并在次日在其家中以7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上述画作。他表示,在购买前已经详细询问了关于这幅画的来源等信息,并且对方保证此画是“绝对可靠,保真”的真迹。但当他将这幅画拍照给史国良鉴定时,得到了“假的”的回复。

然而,他与卖主协商退换未果,因此今年2月11日,又找到史国良进行重新鉴定。经史国良认真察看后,他写下了“此幅署名金秋的作品是仿制本人同名作品之伪作”的鉴定意见。原告认为,被告已近三年时间未解决问题,因此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返还购画款及承担利息共计81.86万元。

庭审中,被告辩称,该笔交易自愿进行,无任何保证或承诺,也没有违背任何约定。在特殊商品如文物、古董、字画等领域,不可能有绝对保真的情况,而买卖双方应该按自愿买卖、当场验货、钱货两清、不得反悔的原则成交。

庭审过程中,对方出示涉案图纸和史国良的鉴定意见,但被告不予认可。而作为证人的史国良确实曾看到过王某购买的一张类似图样,并表示那张非常拙劣,一看就是假货,其售价仅值三百到五百元。而他自己确实也有一个《金秋》的版本,现在由山东一位收藏家所持有的。不过,被告代理人并不认可他的证言,他们认为他的证言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因为他与本案有关联。

综上所述,这起争议涉及国家批准的六个文交所相关物品价值的问题,以及如何通过正规渠道获取艺术品以及如何区分真伪的问题。这件事情也提醒人们在市场上购买艺术品时要格外小心,以免遇到类似的情况。此外,还引发了对于艺术品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讨论。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