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万元假画案艺术品真正能交易的平台需严格审查画家作证表示仅值三五百元

  • 艺术市场
  • 2025年05月19日
  • 近日,李某花70万元从张某处购得一幅署名史国良的画作《金秋》,后经史国良本人鉴定为仿制品。李某多次与卖主张某协商退款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购画款并承担相应利息。原告李某诉称,他在任某介绍下认识了张某,并在2014年7月3日购买了这幅画。在购买前,他详细询问了画的来源,但张某保证此画是由史国良本人提供的,因此绝对可靠且保真。交接画时,双方都签有名,以示负责和保真。一位朋友将画拍照给史国良鉴定

70万元假画案艺术品真正能交易的平台需严格审查画家作证表示仅值三五百元

近日,李某花70万元从张某处购得一幅署名史国良的画作《金秋》,后经史国良本人鉴定为仿制品。李某多次与卖主张某协商退款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购画款并承担相应利息。原告李某诉称,他在任某介绍下认识了张某,并在2014年7月3日购买了这幅画。在购买前,他详细询问了画的来源,但张某保证此画是由史国良本人提供的,因此绝对可靠且保真。交接画时,双方都签有名,以示负责和保真。一位朋友将画拍照给史国良鉴定,被告知这是假货。但李某与被告协商退图未果。

今年2月11日,李再次找到史国良,让他对这幅画进行鉴定。史国良认真察看后写下“此幅署名金秋的作品是仿制本人同名作品之伪作”的鉴定意见。原告认为,被告已近三年时间以种种理由搪塞拖延至今未解决,因此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返还购画款及利息共计81.86万元。

庭审中,被告代理人辩称,原告诉故事实自愿购买,该字畫為其真實意思表示,並沒有承諾或聲明該字畫為真的。而当时双方都提醒对方先看好再谈价格,而且原告作为字畫展商,对古玩有一定的专业水平,而被告没有专业水平向原告保证和承诺字畫的真实性。

庭审中,原出示涉案圖像和歷史國亮對應圖像進行鑑定的意見,但被稱不確定是否為當時交付給我的圖像,並對歷經國亮所給出的鑑別意見不予認可。而著名人物藝術家、國家級第一級藝術家的歷經國亮,在庭上證供指出涉案圖像非常粗糙,一看就是假貨,在潘家園售價也就三百到五百元。他還說自己確實繪了一幅《金秋》,而該版《金秋》的正件現在由山東的一位收藏家擁有。而被辯方不認可歷經國亮證人的證言,因為他們認為他與本案有利益關係,其證言帶有很大的主觀性。此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並引發對於藝術品交易平台能否真正保障買賣雙方權益,以及如何區分真偽問題上的深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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