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万元假画案艺术品金融化是骗局吗画家作证表示仅值三五百元
近日,李某花70万元从张某处购得一幅署名史国良的画作《金秋》,后经史国良本人鉴定为仿制品。李某多次与卖主张某协商退款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购画款并承担相应利息。原告李某诉称,他在2014年7月3日通过任某介绍认识了张某,在北京的张某家里购买了这幅画。他表示,在购买之前,他详细询问了关于这幅画的来源等信息,并且重申过图书要绝对保真,如果有问题回来找张 Certain。
被告满口答应没问题,并在画的背面签了名以示负责和保真。然而,当他把画给朋友拍照发给史国良鉴定时,得到的是“假”的回复。但是,他与被告协商退换未果。今年2月11日,他找到史国良,让他对这幅画进行鉴定。在认真察看后,史国良写下“此幅署名金秋的作品是仿制本人同名作品之伪作”的鉴定意见。
原告认为,被告卖给自己假画已近三年时间,以种种理由搪塞拖延,至今未解决,因此诉至法院。他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购画款70万元,并承担相应利息11.86万元,即总计81.86万元。
庭审中,被告代理人辩称,他们确实自愿在他们那里购买了一副字体为《金秋》的字纸,是他们真实意思表达,而没有告诉也没有保证那副字纸是真的。当时,他们反复提醒原先,看好再谈价格。而且,对于这种商品,有一定鉴赏能力和专业水平的人,如原先,那么不应该预见到买到假货或赝品的风险。
庭审中,还出示涉案所需和史学长评估意见。被控方认为这些证据不足以证明他们犯有罪行,因为不能确定提交到的照片就是当初交付的手稿,而且对于评估意见也不予认可。
最后,由中国当代著名人物绘师、国家一级绘师身分证人的历史高峰出庭作证说,这件事情很简单,一看就知道这是假货,其售价如果放在潘家园内,也只是3000元左右现在市场上很多都做不了区分,不知谁会相信什么?而我真正的一笔《金秋》现在由山东的一个收藏家收藏着,而您们却将其标榜成自己的珍宝,只能说是在欺骗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