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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就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工

2023-11-11 艺术市场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两项规定的发布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两个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新闻舆论工作队伍建设,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新闻舆论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专业能力工作队伍直接关系到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成效; 要求新闻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做政治方向坚定的新闻工作者,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引领时代的新闻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新闻志向,做专业技术精湛的新闻工作者,坚持要摆正工作导向,用好作风做好新闻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培养“四个方向、四件事”新闻工作者,更好地将党管媒体原则落实到新闻工作者管理中,原新闻出版总署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建立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以完善专业准入制度为抓手。 2020年,为落实“建立健全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改革任务,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成立专门工作组,梳理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和成果,深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确定重点建立统一考试制度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有关规定,《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研究起草了《办法》。 稿件形成后,我们先后征求了中央网信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广电总局等中央机关和单位的意见,中央主要新闻单位、省级宣传部门、行业专家学者、中央文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 意见和建议,并反复修改和完善。 2021年12月,中央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 会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照会议部署,结合新情况新要求,对《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进一步调​​整优化根据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研究制定了《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按照工作程序和相关规定,2022年12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式发布两项规定。

  这两项规定是建立健全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的重要举措。 对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具有重要意义。巩固和加强新时代主流思想舆论,推动新闻事业高质量发展,对于加强新闻舆论队伍建设、推动新闻舆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媒体领域制度化、标准化。

  问:两个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共分8章、共25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审查的法律依据、职能定位、主要对象和原则要求。 第二章“考试组织”明确了考试的主体和职责分工。 第三章“考试报名”明确了考试的报名条件和程序。 第四章“考试内容”明确了考试的内容和范围。 第五章“考试办法”明确了考试的具体形式、工作安排和合格分数线。 第六章“考试违纪行为的处理”对考试违纪行为的处理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第七章“资质管理”明确建立记者职业资格信息管理制度,确定记者职业准入管理与执业准入管理的关系。 第八章“附则”规定了新旧制度的衔接、实施时间、解释权限等。

  《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共11条,主要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包括考试的设立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工作组织、考试科目设置、考试成绩管理、考点设置、考试大纲公布、考试安全保密等。

  问:两个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这两条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新闻机构从业人员。

  境外和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新闻机构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适用这两条规定。

  问:哪些人需要参加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考试有哪些要求?

  答:根据《记者证管理办法》和《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的有关规定,未取得新闻采编资格,需要申请记者证的新闻单位取得记者证并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必须报考记者职业资格。 参加考试。 新闻单位非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可以酌情自愿报名参加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非新闻机构会员不得报名参加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这里所称新闻单位,是指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新闻通讯社、报纸杂志出版单位、广播电视播出单位和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出版服务单位以及其他新闻单位。经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纳入记者证发放范围。

  《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第九条、第十条明确了报名参加考试必须具备的条件; 第十一条规定了七种禁止登记的情形。 各地考试机构在考试报名过程中将严格审查报考者的资格,杜绝违规行为。 根据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已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也无效。

  问: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格式是怎样的? 考试什么时候举行?

  答:根据《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组织,统一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

  《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分为“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两个科目, “重点评估从事新闻采集和编辑的候选人。 “考试内容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应当在当年考试前六个月向社会公布”。 根据工作安排,2023年考试大纲将于2023年5月上旬公布。

  《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明确规定,“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每年的专业资格考试确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方案》。 根据工作安排,第一次考试安排在2023年11月举行。

  问:通过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规定,“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评分制度,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 “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新闻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二年制。按照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新闻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这意味着,考生“新闻学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两门科目考试成绩连续两次达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考试及格分数线即可通过考试。年。 对考试合格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并颁发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问: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与记者证有何关系?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清单的通知》等政策法规《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国家对记者实行职业准入和执业标准。 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组织实施。 《常驻记者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常驻记者证是记者职业身份的有效证明,是记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唯一合法证件”; “申领记者证的人员,必须取得国务院颁发的记者证《有关部门认可的新闻采编资格》;“记者证的发放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组织实施。”

  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对记者实行职业准入管理的一项具体制度安排。 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实施前,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信息等主管部门根据新闻采编人员的资质,采取不同方式对本行业从事新闻采编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和管理。实际工作条件,具有专业准入性质。 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后,通过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将成为获得新闻采编资格的唯一渠道。 未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或者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记者证是国家对记者实行职业准入管理的具体制度安排。 取得新闻采编资格是申请记者证的必要条件; 但获得新闻采编资格并不意味着可以直接申请记者证。 还需符合《常驻人员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只有申请并持有记者证,才能成为记者,才有合法权利进行新闻采编活动。 严禁无新闻记者资格人员从事各类新闻采编活动。

  问: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与原有新闻采编资格管理政策如何实现过渡?

  答:两个规定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两个规定施行前,取得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信息等主管部门认可的新闻采编资质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新闻采编资格。或持有有效记者证的,视为通过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两项规定施行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组织统一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考试合格证书是记者职业资格唯一合法有效的证明; 其他部门不再对拟从事本行业、本领域新闻工作的人员进行限制。 新闻采编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经历和考试成绩不再作为新闻采编工作资格证明。

  问: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与考前培训有何关系?

  答: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明确标准,实行集中考核,对拟到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职业道德进行统一考核。 考试重在以考试促教育、以考试促学习,以考试检验能力和素养。 推进新闻舆论工作队伍建设。

  《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规定,“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坚持回避原则和考试与培训分离的原则”; “考生自愿参加培训的原则”。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组织统一培训。 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机构举办的各级各类新闻采编培训,与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没有必然联系。 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参加。

  鼓励各地、各部门、新闻单位结合实际开展新闻采编专业培训,提高考生业务能力,帮助考生学习备考。

  问:两个规定的实施有哪些要求?

  答:根据两部规定,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并成立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实施相关工作。 各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各新闻单位要高度重视和提高认识,认真学习两个规定要求,积极推进新闻记者职业资格管理; 要统筹协调、精心部署,按照职责分工,结合自身实际,将两个条例的有关规定细化为具体任务,保质保量,抓好落实。 要充分发挥优势、广泛宣传,宣传解读好两个条例要求,充分体现政策规定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要强化保障,积极准备,确保新闻工作者资格考试及相关制度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