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万元假画案艺术品拍卖流程揭秘画家作证仅估值三五百元
近日,某人花费70万元购买了一幅署名为史国良的画作《金秋》,但后来经史国良本人的鉴定,该画作被认定为仿制品。该画的买家多次与卖家协商退款未果,因此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购画款并承担相应利息。
据此人称,在2014年7月3日,他在北京认识了卖家的介绍人任某,并在次日在任某的家里购买了这幅画。该买家表示,在购买前,他详细询问了这幅画的来源等信息,并且重申过要保证画作绝对保真。如果有问题,要回来找卖家。卖家则回答说,这幅画来自于史国良本人,是“绝对可靠,保真”的。但是,该买家的朋友将这幅画拍照给了史国良进行鉴定,结果得到了“假的”的回复。
随后,该买家找到史国良让他再次鉴定,这一次史国良写下:“此幅署名金秋的作品是仿制本人同名作品之伪作。” 该买家认为,被告三年的拖延已经足够证明其行为不诚实,因此诉至法院请求返还购物款70万元及11.86万利息共计81.86万元。
庭审中,被告辩称原告自愿购买,并且从未承诺或暗示该字畫為真跡;而原告作为字畫展商,对於字畫有專業知識和技能,並應該預見到購買可能得到的是偽造品。此外,他们指出文物、古董、字畫交易依循市場規則:買賣雙方需通過實物查看進行判斷,而無法達到絕對確信性。
然而,当代著名人物绘师、国家一级艺术家的史国良出庭作证时,他表明涉案图书非常粗糙,一看就是假货,其市场售价仅值300到500元。他也确认自己确实创作了一件《金秋》版本,而被告提供的一件《金秋》的图片并不属于他所创作的人类历史图书馆中的真正版块。而被告代理律师不同意这一证词,因为他们声称存在利益冲突,而且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