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万元假画案艺术产业与市场背后的真相画家证言仅值三五百元
近日,李某花费70万元购买了一幅署名史国良的画作《金秋》,但后来经历了一个令人震惊的真相揭露:这幅画原来是假冒伪劣产品。李某与卖家张某就此事多次协商,但张某始终拒绝退款。因此,李某只好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购画款并承担相应利息。
据案情介绍,2014年7月3日,李某在北京通过任某认识了张某,并在张 certain地点购买了这幅《金秋》。在交付前,李当然详细询问了该画的来源,并且重申了对画作保真的要求。然而,被告却满口答应没问题,并在画背面签名以示负责和保真。
但当一位朋友将这幅画拍照给史国良鉴定时,却得到“假”的回复。这使得李感到非常失望,因为他花费这么多钱却买到了价值三五百元的仿制品。他再次联系张 certain,让史国良进行正式鉴定。在经过认真察看后,史国良写下“此幅署名金秋的作品是仿制本人同名作品之伪作”的鉴定意见。
庭审中,被告代理人辩称原告自愿购买,不承诺真迹,同时提到原告作为字画展商,对字画有专业知识,因此应当预见到可能购买到假货或赝品的风险。而被告认为无法达成绝对保真的交易规则为主,即按自愿、验货、钱货两清、不得反悔进行交易。
最终,在法庭上出席的是中国著名人物画家、国家一级艺术家的史国良。他证实,这幅涉案图像确实很拙劣,一看就是假货,其市场售价应该只有几百元,而现在市场上的许多图像都难以分辨真伪。此外,他还说明自己有一件相同名称和内容的小型版权作品正在山东的一位收藏家那里保存着。
尽管被告代理人不认可史国良关于该案件的证言,但他的证词无疑为判决提供了重要依据,最终法院根据所有信息做出了裁决。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艺术产业与市场以及如何避免成为受害者,请继续关注我们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