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万元假画案艺术品公司骗局画家作证仅值三五百元物品被套现
近日,李某花70万元从张某处购得一幅署名史国良的画作《金秋》,后经史国良本人鉴定为仿制品。李某多次与卖主张某协商退款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购画款并承担相应利息。原告李某诉称,他在任某介绍下认识了张某,并于2014年7月3日在北京购买了这幅画。在购买前,他详细询问了画的来源,但张 Certain assured him that the painting came from 史国良 himself, claiming it was "absolutely reliable and genuine."
当时双方交接画时,李也再次强调需要绝对保真,如果有问题可以回来找张 Certain. 张 Certain signed his name on the back of the painting to take responsibility for its authenticity. 李拿到画后,一位朋友将其拍照给史国良鉴定,得到的是“假的”的回复。但是尽管如此,与被告协商退画仍未成功。
今年2月11日,李找到史国良,让他对这幅画进行鉴定。经过仔细检查,被告的作品被判定为“伪作”,即模仿但不是真正的作品。此外,被告还没有履行承诺,将此事拖延至今。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购物款70万元,以及利息11.86万元,使总金额达到81.86万元。然而,被告辩称,他们从未保证过该字畫為真迹,而原告作为字畫展商,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来识别这些艺术品。
庭审中,被告出示了一份打印自史国良个人官方网站的一份证明文件,该文件显示他的真迹字畫曾以百万甚至千万级别出售。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他的作品都值那么多钱,也不能证明涉案工作就是真的。而且,即使存在风险,当买卖双方同意交易并验货后,就不应该有任何反悔权利。
在庭审期间,不同证据和意见产生了争议,其中包括涉案作品是否与当初交付相同,以及对于史国良鉴定的可信度的问题。最终,在法庭上,对于涉案字畫是否真是真跡这一关键点出现分歧。当代著名人物家、国家一级家的中国现代绘师之一——王大力(即"历史上的明朝"中的王大力)亲自到场作证。他表明自己确实见过一个叫做潘家园售价不过三五百元的人买入了一件类似商品,并表示他们无法区分真假。这一证词引起了一些疑问,因为他同时也是其他相关事件的一部分,而且他自己的行为也可能会受到质疑,因此它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一方面,它提供了关于市场上许多假艺术品现象的一个视角;另一方面,它同时又是一个复杂的情感问题,这个情感问题很难用简单的事实来解决,因为它牵扯到了公众如何理解和处理这种情况。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考虑各种可能性,比如说如果我们要相信那些网络上的信息,那么我们就必须接受这样的结论:世界充满谎言,没有什么事情是永远不会发生的事情。如果这是真的,那么每一次交易都是一种冒险,每个人的选择都是基于个人判断,而不是基于客观的事实或标准。如果这是真的,那么我们的生活方式就会完全改变,我们将不得不重新思考我们的价值观念以及我们所做出的决定,以便适应一个更加不确定和不可预测的情况。